[2022-05-31 14:48:00]
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移交正确率和工作效率,针对近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代理机构在代理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市公管局于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线上办理质疑投诉的通知》办理相关工作。按该通知要求办理的线上工作产生的资料,在项目档案移交环节,无需打印移交纸质件和扫描上传电子件,由系统自动获取归档。未按该通知办理产生的资料(如:业主单位主动发布的澄清、线下办理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在项目档案移交环节,应移交纸质件和扫描上传电子件。
2. 实行评定分离的项目,代理机构应对定标环节产生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归档。无法由系统自动获取归档的该部分资料,在项目档案移交环节,应移交纸质件和扫描上传电子件。
3. 因项目具有特殊性,需采用纸质投标、光盘或u盘投标等情况的,代理机构需提前书面报市公管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应对包括项目档案移交环节在内的有关工作予以明确。代理机构在办理此类项目档案移交前,应及时与档案室工作人员对接。
4. 为确保电子档案内电子文件名称规范正确,代理机构应严格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文件命名规则》对项目全流程各环节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文件进行命名。特别是同一资料多次上传时,需注明次数。例如:项目发生评标专家多次补抽而需多次上传专家抽取需求表的,应在补抽的专家抽取需求表的电子文件名称中注明“第一次补抽”、“第二次补抽”等。
5. 因系统开发原因,第三方国企平台的项目暂无法办理项目档案移交。请承接该类项目的代理机构按规定对该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待系统开发完成后,按通知办理项目档案移交。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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