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15:42:00]
关于对《关于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湾发改公管〔2021〕6号)文件
进行补充的通知
湾发改公管〔202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人履约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关于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湾发改公管〔2021〕6号)文件,其附件:《附件1: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人不良行为信息清单》进行补充。
增加以下条款:
序号 |
内容 |
扣分标准 |
披露期 |
备注 |
1.8 |
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获得加分的人员在标后检查时,工程在施工状态下部分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
每发生1起,扣5分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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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获得加分的人员在标后检查时,工程在施工状态下全部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
每发生1起,扣10分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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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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