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芜湖市四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规范交易行为,优化服务效能,为各方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一)制度保障走在前。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芜湖市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部分文件,清理废除不适应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需求的滞后性规定,为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修订《《芜湖市工程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业务操作流程指引》和《芜湖市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操作流程指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行为。二是持续修订招标文件范本,结合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联合惩戒、电子投标保证金等最新规定,修订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新增合理低价法,试行中位值评标办法。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采用“评定分离”,遏制低价中标,保障市场公平,进一步提高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质量。
(二)简政放权促服务。一是明确由中标企业自行选择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二是取消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政府采购类项目自6月起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工程类项目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加大推广使用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三是落实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优惠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文件中有约定预付款的,对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三)流程优化提效率。一是压缩交易项目场内流转周期。所有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在项目登记前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公开招标(包括邀请招标)项目自项目登记开始至开标结束原则上不得超过24天;竞争性磋商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3天;其他非公开招标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8天。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在1个工作日完成中标通知书的制作并提交给数据比对岗(有质疑、异议和投诉的项目除外)。二是交易平台对项目登记后不挂网和业主不及时定标,启动设置系统提示功能进行预警,不能按期操作的将纳入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四)创新监管谋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制定印发了《芜湖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整合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责,实施集中统一监管,有效打破行业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是升级完善“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预警模块功能,全面提升数据模型的线索筛查效率;开发招标文件在线监测、发现问题和自动预警功能。三是标后履约监管常态化。开发“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平台”做到线上数据有痕;线下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赴现场对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