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21:57: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南陵县弋江镇中联村村委会。
2、评估机构:芜湖恒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11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弋江镇中联村村委会拟了解中联村原村部用房房屋建筑物价值咨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芜恒评咨字(2023)第044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弋江镇中联村原村部用房转让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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