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3 10:21: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新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评估机构:芜湖恒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2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新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招租而涉及的六郎镇新福村集体农用地1年租金价值咨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芜恒评咨字[2023]第023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新福村170亩集体农用地1年期经营权市场评估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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