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6 11:58:00]
一、事项名称
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服务
二、办事依据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第十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推送到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无偿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信息。
三、申请条件
无
四、办理材料
无
五、办理流程
1.项目登记办结后,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或者交易阶段按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和公示信息。
2.公告和公示信息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
3.中心工作人员对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的公告和公示信息进行完整性审核,符合发布条件的1个工作日发布,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
4.公告发布后应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六、办理机构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十、联系电话
市中心:0553—3121132
无为市分中心:0553-2521632
南陵县分中心:0553-2395706
繁昌区分中心:0553-2588755
湾沚区分中心:0553-2567736
十一、监督电话
市中心:0553—3121232
无为市分中心:0553-2521565
南陵县分中心:0553-2395709
繁昌区分中心:0553-2588760
湾沚区分中心:0553-2567736
十二、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jsgcztbmis2_wh/pages/projectreg/project_list?projectjytyp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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