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16:06:00]
关于印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规定》的通知
交易中心【2018】157号
各县分中心、各部、各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政府工程类项目招标投标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芜湖市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操作流程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抄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规定
为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标保证金退转工作效率,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对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平台运行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转流程规定如下:
一、 采用虚拟账号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转
1、 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发起
① 中标候选人公示挂网后1个工作日内,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对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中标候选人公示是否已在中心网站公布;“首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名称);
② 中标公告挂网后1个工作日内,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转履约、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中标公告是否已在中心网站公布;“中标人”单位名称);
③ 评标流标公示挂网后1个工作日内,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评标流标公示是否已在中心网站公布);
④ 开标流标的项目,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开标流标);
⑤ 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或其他招标采购方式,且中标结果不挂网的项目,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生成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转履约、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方式;中标结果是否已在中心网站公布;“中标人”单位名称);
⑥ 发布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中标结果变更公告的项目,系统内的相关操作和注明信息分别参照上述第①、②条;
⑦ 开标前暂停或终止招标,且暂停或终止招标公告挂网的项目,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在原定开标时间到达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暂停或终止招标公告是否已在中心网站公布);
⑧ 开标前暂停或终止招标,且暂停或终止招标公告不挂网的项目,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原定开标时间之前来函(附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对项目招标情况进行报告。代理机构应在原定开标时间到达后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起退付(发起时须注明:暂停或终止招标公告是否已来函至中心)。
2、 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初审
①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挂网的
项目的代理机构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转后1个工作日内,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初审人员(以下简称初审人员)在系统内核对以下内容:项目的代理机构在发起工作中的操作、注明信息和中心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一致的,对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发起进行通过操作;不一致的,退回并注明原因,由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相关内容后重新发起。
②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不挂网的
项目的代理机构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转后1个工作日内,初审人员在系统内核对以下内容:项目的代理机构在发起工作中的操作和注明信息是否一致。一致的,对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发起进行通过操作;不一致的,退回并注明原因,由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相关内容后重新发起。
3、 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复核及指令推送
初审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复核人员(以下简称复核人员)在系统内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同“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初审”。一致的,通过系统推送电子指令信息至银行;不一致的,退回并注明原因,由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相关内容后重新发起。
4、 投标保证金退转的执行
银行收到电子指令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保证金退转的执行工作。需要执行退转的投标保证金有异常情况的(如:冻结、扣留等),银行人员应立即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5、 相关注意事项
① 项目的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按规定挂网。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应挂网而未挂网的、相关信息不应挂网而挂网的、挂网信息不正确的,初审人员和复核人员发现后,应及时提醒代理机构予以更正。
② 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转操作的,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至中心或对相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并在系统中暂停投标保证金的操作。对按本条办理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转操作的,后续需在系统内重新对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转的,项目的代理机构应提供相关材料至中心。
③ 中标候选人公示等挂网的信息中,如有冻结保证金等事项,项目的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应按要求对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操作,并在系统内对相关事项注明。初审人员和复核人员对上述情况及时逐级汇报后,按相关规定或批示办理。
④ 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发起,在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初审和复核过程中被退回的,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在被退回后的1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内容并重新发起,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本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转的发起”。
二、 采用实体账号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退转
1、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挂网的
① 中标候选人公示挂网后,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办理退付。
流程:投标人至中心窗口,提供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填写好的退款单。中心保证金操作人员在中心网站查询核对办理退款的投标人是否未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可以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交中心银行派驻窗口(以下简称银行窗口)查询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系统内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银行窗口在退款单上签字确认,并交复核人员审核。不能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将材料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保证金操作人员完成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复核人员在中心网站查询核对办理退付的投标人是否未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可以办理的,复核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转给银行窗口;不能办理的,材料退还给保证金操作人员,由保证金操作人员联系投标人退还材料,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1个工作日内,银行窗口根据材料开具支票给中心出纳。
出纳核对材料和支票的金额及账户信息等是否一致。一致的,于次个工作日将财务手续完善的支票提供给银行,银行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一致的,暂停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由出纳和银行窗口查阅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② 中标公告挂网后,且中标单位办理完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办理退付。
流程:投标人至中心窗口,提供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填写好的退款单。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查询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是否办理完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可以办理的,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并提供中标单位领取的中标通知书存档复印件后,材料交银行窗口查询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系统内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银行窗口在退款单上签字确认,并交复核人员审核。不能办理的,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将材料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完成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复核人员在中心网站查询核对办理退付的投标人是否为中标人、查验中标单位领取的中标通知书存档复印件。可以办理的,复核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转给银行窗口;不能办理的,材料退还给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由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联系投标人退还材料,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1个工作日内,银行窗口根据材料开具支票给中心出纳。
出纳核对材料和支票的金额及账户信息等是否一致。一致的,于次个工作日将财务手续完善的支票提供给银行,银行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一致的,暂停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由出纳和银行窗口查阅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③ 开标流标、评标流标、暂停或终止招标等原因造成无中标人产生的,相关信息挂网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办理退付。
流程:投标人至中心窗口,提供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填写好的退款单。中心保证金操作人员在中心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交中心银行派驻窗口查询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系统内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银行窗口在退款单上签字确认,并交复核人员审核。不能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将材料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保证金操作人员完成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复核人员在中心网站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复核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转给银行窗口;不能办理的,材料退还给保证金操作人员,由保证金操作人员联系投标人退还材料,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1个工作日内,银行窗口根据材料开具支票给中心出纳。
出纳核对材料和支票的金额及账户信息等是否一致。一致的,于次个工作日将财务手续完善的支票提供给银行,银行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一致的,暂停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由出纳和银行窗口查阅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2、 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等相关内容不挂网的
①有中标人产生的项目,中标单位办理完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办理退付。
流程:投标人至中心窗口,提供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填写好的退款单。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查询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是否办理完履约保证金缴纳和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可以办理的,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并提供中标单位领取的中标通知书存档复印件后,材料交银行窗口查询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系统内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银行窗口在退款单上签字确认,并交复核人员审核。不能办理的,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将材料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完成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复核人员查验中标单位领取的中标通知书存档复印件。可以办理的,复核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转给银行窗口;不能办理的,材料退还给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由中标通知书发放窗口联系投标人退还材料,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1个工作日内,银行窗口根据材料开具支票给中心出纳。
出纳核对材料和支票的金额及账户信息等是否一致。一致的,于次个工作日将财务手续完善的支票提供给银行,银行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一致的,暂停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由出纳和银行窗口查阅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②开标流标、评标流标、暂停或终止招标等原因造成无中标人产生的,代理机构来函(附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对项目招标情况正确完整的进行报告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办理退付。
流程:代理机构应及时来函(附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对项目招标情况正确完整的进行报告,来函经中心领导批示后,中心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各留存一份批示后的来函复印件。
投标人至中心窗口,提供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填写好的退款单。保证金操作人员查询批示后的代理机构来函复印件。可以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交银行窗口查询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系统内的状态及相关信息;可以办理的,银行窗口在退款单上签字确认,并交复核人员审核。不能办理的,保证金操作人员将材料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保证金操作人员完成初审后1个工作日内,复核人员查询批示后的代理机构来函复印件。可以办理的,复核人员在退款单签字确认后,材料转给银行窗口;不能办理的,材料退还给保证金操作人员,由保证金操作人员联系投标人退还材料,并对不能办理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1个工作日内,银行窗口根据材料开具支票给中心出纳。
出纳核对材料和支票的金额及账户信息等是否一致。一致的,于次个工作日将财务手续完善的支票提供给银行,银行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不一致的,暂停执行投标保证金退付,由出纳和银行窗口查阅原始资料进一步核实情况,报中心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后予以相应办理。
三、公检法机关、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单位来函对投标保证金提出暂停(缓)、冻结、扣留、提取和解除冻结等要求的,来函经中心领导批示后,由中心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领导批示和职责分工配合办理。
四、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特殊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转,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报中心确定退转流程。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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